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共50条)
一、自我批评意见(20条)
1.理论武装的系统性、深度有待加强。虽然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学习,但在个人自学上存在
“
实用主义
”
倾向,满足于完成
“
规定动作
”
,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
“
国之大者
”
与
“
民之关切
”
相统一的深刻内涵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将理论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谋划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办法上还有差距。例如,在研究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时,未能充分运用新发展理念进行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规划。
2.政绩观存在偏差,重显绩轻潜绩。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急功近利思想,过于关注短期、易见成效的工作,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投入精力不足。例如,在撰写向上级报送的综合性报告或经验材料时,偶有为了追求
“
亮点
”
而忽视数据真实性和工作实效的情况,校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过低级错误,影响了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攻坚克难锐气不足。面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如基层治理现代化、智慧民政建设等,习惯于凭经验、按老办法办事,缺乏
“
闯
”
的精神、
“
创
”
的
劲头。对于历史遗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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