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文种及格式
一、公文的概念及属性
公文:
一般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各种公务时使用的书面文字工具。
党政机关公文,
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有5
个共同的属性:
一是策令性;二是程式性;三是专任性;四是时效性;五是作者与阅者的特定性。
二、机关公文种类
公文
是一个独立的文体,由若干具体的公文组成,由于具体的公文性质有别、用途不同,故为每个具体的公文规定了专门的名称,一般将这种具体的公文名称称为文种。
党政机关有
15种:
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三、近似文种辨析
(一)
决议和决定。
近似在“决”字上,均属决策性文件,都是下行文。不同点:决议必须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决定则不一定,可以由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也可以由机关直接做出。
(二)公告和通告。
近似在“告”字上,均属告知性文件,均可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公开发布。不同点:制发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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